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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志特新材: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款
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
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存
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
付款项等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共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58,930,128.8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损失以“-”号列示)               2022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4,519,429.2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54,030.61
         预付款项坏账损失                         -3,500,000.00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556,668.97
               合计                               -58,930,128.80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
损失进行估计。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预付款项、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
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
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
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
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
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
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2 年度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 58,930,128.80 元,前述计提计
入 公 司 2022 年 度 损 益 , 导 致 公 司 2022 年 度 合 并 利 润 表 利 润 总 额 减 少
58,930,128.80 元。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践行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末财务状况
和年度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