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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志特新材: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刘帅2023-04-27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
立董事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人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 2022 年度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任期内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类型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股东大会         2           2          0        0
                                                               否
   董事会          7           7          0        0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在
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序                                                                             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相关事项
号                                                                             类型
                 第三届董
     2022 年 4              1.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
1                事会第三                                                      同意
      月7日                 见。
                 次会议
                            1.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
                            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4.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5.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22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7.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2                事会第四   8.关于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2 日
                 次会议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子公司开展 2022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
                            见;
                            11.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独立意见;
                            12.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与预计情况差
                            异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公司 2021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 2021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第三届董
     2022 年 5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3                事会第五                                                      同意
      月9日                 2.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
                 次会议
                            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2022 年 5
4                事会第六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30 日
                 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2022 年 7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5                事会第七                                                      同意
     月 18 日               独立意见;
                 次会议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序                                                                                     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相关事项
 号                                                                                     类型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
                                    见;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第三届董        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6                  事会第八        2.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2 日
                       次会议       3.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切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出席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日期                         通过的议案
          及届次

                                           1.《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4
                                           5.《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员会第一次会议            月 20 日
                                           报告》;
                                           6.《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7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员会第二次会议            月 14 日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8
                                           2.《<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员会第三次会议            月9日
                                           报告>的议案》;
                                   3.《<2022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4.《<2022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10   案》;
   员会第四次会议      月 21 日    2.《关于<2022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
                                   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
                      2022 年 4    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议案》;
 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
                       月 20 日    2.《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
                                   3.《关于公司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
                      2022 年 5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
                       月6日       2.《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议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
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现场了解和检查。时常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关注行业形势及外
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重大对外投资、
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
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本年度公司能够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合法
合规。
    3、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
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相关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及公司组织
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2 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2 年度,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将继续秉承对
公司及股东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
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帅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