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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志特新材: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3-04-27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265 号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265号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志特新材”)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志特新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 市公司募 集 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 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 监 管指南第 2号 ——公告格 式
(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
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 市公司募 集 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 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 监 管指南第 2号 ——公告格 式
(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志特新
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志特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志特新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志特新材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孟庆祥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葛振华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
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志特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6 号)同意注册,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志特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9,266,66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7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2,854,004.93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6,520,954.62 元。截止 2021 年 4 月 23 日止,承销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 432,854,004.93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含税)人民币
         38,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94,854,004.93 元,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
         本公司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汇入 394,854,004.93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432,854,004.93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 37,735,849.05 元,扣除其
         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8,597,201.2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6,520,954.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50092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76,596,846.81 元,其中 56,521,000.00 元为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进行置换。2022 年度实际使
         用募集资金 0 元。2021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3,491.97 元,2022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5.01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76,596,846.81 元,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3,516.98 元,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转出金额
         27,624.79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包括累计收


                                     专项报告 第 1 页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详见下表列示: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76,520,954.6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76,596,846.81

       其中:2021 年度投入项目金额                                        376,596,846.81

             2022 年度投入项目金额                                                    0

       利息净额                                                              103,516.98

       其中:2021 年度利息净额                                               103,491.97

             2022 年度利息净额                                                    25.01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转出金额                                                27,624.7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

       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并销户。
       注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的账号为 36050185115000001075 的人民
       币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销户,销户结清金额 4,960.70 元转出至志特新材
       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6001550510052507394 的基本
       存款账户中。销户转出金额均为银行存款结息。
       注 3: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山湖科技支行的账号为
       80020000016214961 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销户,销户结清金额
       22,664.09 元转出至志特新材子公司江门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广东开平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山湖科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80020000012443021 的基本存款
       账户中。销户转出金额均为银行存款结息。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
       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公司于 2021 年 5 月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翠山湖科技支行、江门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已严格按照签订的监管协议履行。

                                     专项报告 第 2 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广昌支行            36050185115000001075

        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            80020000016214961

                         合计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变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492 号),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652.10 万元,以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588.97 万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
       6,241.07 万元。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超募情况。



                                   专项报告 第3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
       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专项报告 第4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6,520,954.6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76,596,846.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1)               金额              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江门志特年产铝合金模板 90 万
                                                        56,521,000.00     56,521,000.00      56,521,000.00       56,521,000.00                        100.00           已完工   51,286,886.29              是
 平方米项目                                                                                                                                                                                                                 否


 2、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00.00    320,000,000.00    320,075,846.81       320,075,846.81                        1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76,521,000.00    376,521,000.00    376,596,846.81       376,596,846.81                                                  51,286,886.29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76,521,000.00    376,521,000.00    376,596,846.81       376,596,846.81                                                  51,286,886.29




                                                                                                情况对照表 第1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
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652.1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88.97 万元,共计人
情况
                                   民币 6,241.07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不适用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或其他情况




                                                                                              情况对照表 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