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马遮阳: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9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具
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等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上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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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瑞 赵宝华 李维清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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