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马遮阳: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2-29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
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
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
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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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瑞 赵宝华 李维清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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