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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龙鱼: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05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进行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2、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况。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均已按照相关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Chua Phuay Hee
        管一民                                                任建标
                                (蔡培熙)




                                                         2022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