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吴志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次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第四届董事会补选吴志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永亮、杜健、朱茶芬 2021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