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可靠股份:国泰君安关于可靠股份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2021-08-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靠股份”、“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可靠股份调整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0 号)同意注册,杭州可靠护理
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79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2.5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5,234.38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6,116.41 万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2,962.49 万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6,155.48 万元。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21]29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6,155.48 万元,少于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78,800.00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
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了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1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资金额              金额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57,387.15             57,000.00               57,000.00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4,389.23              4,300.00                4,300.00

品牌推广项目                    8,500.00              8,500.00                8,500.00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6,355.48

  合    计                     79,276.38             78,800.00               76,155.48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募
集资金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切合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长远利益。公司将继续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进与监督,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
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
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的要求。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
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
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