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10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
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
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朱茶芬、杜建、张永亮
2021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