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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靠股份:国泰君安关于可靠股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可靠护理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靠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可靠股份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
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理财额度。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主要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具
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
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
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
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
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根据《会计准则》等
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目,认真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并实施会计监督。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
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
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一定额度内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
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
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
可靠股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圳寅                唐   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