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13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可靠护理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徐鸣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徐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杜健、朱茶芬、张永亮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