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股份:关于特定股东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2-09-06
证券代码:301009 证券简称:可靠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Gracious Star(HK)Limited、Cherish Star(HK)Limited 系杭州可靠护
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定股东(非董监高、非大股东),
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 Gracious Star(HK)Limited、Cherish
Star(HK)Limited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87 号)(以下简称
“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Gracious Star(HK)Limited、Cherish Star(HK)Limited:
你们作为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发行前合计
持有 5.28%股份的股东,在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
市公告书》中作出“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在减持前三个工作日公告减持计划”
的公开承诺。2022 年 6 月 17 日至 6 月 21 日,在未预先披露的情况下,你们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 946,600 股,成交均价 12.90 元/股,
成交金额 12,207,431 元,未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7〕9 号)第三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第十四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承诺方》(证
监会公告〔2022〕16 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
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
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再
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
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1、公司特定股东 Gracious Star(HK)Limited 和 Cherish Star(HK)Limited
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相关问题,重新巩固学习《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
相关承诺方》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以此为戒审慎操作。
2、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加强监督相关人员学习《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承诺方》、《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督
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作为公司上市后合计持有 3.96%的股东 Gracious Star(HK)Limited 和
Cherish Star(HK)Limited,既不属于董监高,亦不属于大股东,且本次行政
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