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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可靠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杭州可靠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

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

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

况。

       2、公司累计和档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

       二、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结合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

    1.公司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是合法、合理且有效的,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

需要。

    2.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基本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

司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管理运行等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规范进行,经营活动及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得到有效合理防控。

    3.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合理、有效、全面,在制度的设计与执行等方

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核查了解,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详细了解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的经营需要

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制度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合,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一定

额度内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的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助于保障并提高

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

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此次调整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

在差异主要系市场需求、价格变化、宏观政策变化或关联方内部运营调整等原因,

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各预计

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进行,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

时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

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本

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股东大会。

    十、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是结合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及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调动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朱茶芬、寿泓、杜健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