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华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一、华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5 年 12 日 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21]1631 号)同意注册,华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1,7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华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86,8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8,280,95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519,044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网下配售 限售股合计 3,180,956 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计 1,010,956 股,锁定期为 6 个月;首次公开发行网下战略配售限售股,共计 2,170,000 股, 锁定期为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华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共计 1,010,95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1647%,共涉及 7,884 名股东,均为华立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参与网下配售的中签配售对象,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华立科技 A 股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已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 锁定期届满。 1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华立科技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华立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华立科技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 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华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网 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 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 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010,956 股。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 规担保。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1,010,956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限售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 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 限售股类型 剩余限售股数量 量 例 量 首 发后网下 配 3,180,956 3.6647% 1,010,956 2,170,000 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华立科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 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 2 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华立科技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限售股类型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无限售流通股 18,519,044 21.34% 1,010,956 - 19,530,000 22.50% 二、有限售流通股 68,280,956 78.66% - 1,010,956 67,270,000 77.50% 其中:首发前限售 65,100,000 75.00% - - 65,100,000 75.00% 股 首发后网下发行 3,180,956 3.66% - 1,010,956 2,170,000 2.50% 限售股 合计 86,800,000 100.00% - - 86,80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立科技本次申请上市流 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华立科技本次申 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雷浩 赵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