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3-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立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雷浩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鹏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20 日
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票
交易规定和深圳证券交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易所相关规范运作规定
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警
示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减持股
是 不适用
份意向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社保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租赁物业存在瑕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2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摊薄
是 不适用
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3、公司对审核期间内每一期末持续满足发行完
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是 不适用
50%作出的承诺
1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计划的承诺
15、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6、关于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对发行人或因发行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人对保荐机构采取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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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雷浩 赵鹏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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