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2-08-19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 司 2021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于 2022 年 8 月11 日 实 施完 毕 , 公 司 总 股 本由
86,800,000股变更为112,840,000股,注册资本应由86,800,000元人民币变更为
112,840,000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同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80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84万
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 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的法定货币。 的法定货币。
第 十 九条 公司股份总 数为86,800,000 第 十 九 条 公司 股份 总数 为112,8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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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 股东决 定自行召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在发出股东大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在发出股东 会通知至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期间,召集股
大会通知至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期间,召 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
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 交有关证明材料。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
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 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内容: 容:
(一)会议召集人; (一)会议召集人;
(二)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三)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四)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四)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是公司的股东;
(五)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五)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记日; 日;
(六)会议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会议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七)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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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注册
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工
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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