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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立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立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雷浩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鹏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是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3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不适用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情况
11 、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减持股
                                                     是               不适用
份意向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 、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9 、社保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 、关于租赁物业存在瑕疵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1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摊薄 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3 、公司对审核期间内每一期末持续满足发行完
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                是           不适用
50%作出的承诺
1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计划的承诺
15、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6、关于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发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行人或因发行人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
整改情况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雷 浩                       赵 鹏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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