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
经审慎分析及独立判断,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兼
顾了留存资金扩大经营规模、重大投资项目支出、技术研发投入与公司目前股本
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情况,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投资者的合理诉求,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有利
于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
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 2022 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实施。

    三、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能按照《公
司章程》和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的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
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客观、公
正的。

       四、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规定,我们对公司出具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
行了认真地审阅,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情
况真实、准确、无虚假。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薪酬方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的
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并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现状,为进一步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
性,使其勤勉尽责,坚实履行其应尽的义务而制定。经认真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薪酬方案。

       七、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2
明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情况
和市场需求及价格进行的初步判断,以可能发生业务的金额进行预计,2022 年
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产生差异主要是受公司及相关关联方业务发展
情况、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 2022 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
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关联
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八、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的 2023 年度经营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公司本次向
银行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授信事项的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广东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

                                     3
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立新、刘善敏
                                                    2023 年 4 月 2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