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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立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刘善敏)2023-04-26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刘善敏)


    作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
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0次股东大会,所有会议
的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
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在行使表决权方面,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以下是2022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列席情况

                                                         是否连续
                    应出   亲自    委托                                       实际
 董事      具体                                缺席      两次未亲   应列席
                    席次   出席    出席                                       列席
 姓名      职务                                次数      自出席会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刘善敏   独立董事    3       3       0          0          否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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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
了审查。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1、2022年10月13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2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关于终止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召集召开了两次
会议,本人认真履行对财务报告的审阅和监督工作,与公司内审部和财务中心进
行了充分沟通;对公司董事会换届及选举进行了审议。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召集召开了一次
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及选举进行了审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一次会议,对
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方案、董事会换届及选举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财务中心、内审部等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及内部控制工作等情况,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
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最新动
态,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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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议董事会议案方面,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须经
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认真审核,
会议上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
权益。

    2、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维护股东利益方面,本人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
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培训与学习方面,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平时也通过网络形式参加相关会议及课
程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沟
通与合作,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
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刘善敏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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