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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立科技: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张俊生)2023-04-26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俊生)


    作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
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所有会议
的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以下是2022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列席情况

                                                         是否连续
                    应出   亲自    委托                                       实际
 董事      具体                                缺席      两次未亲   应列席
                    席次   出席    出席                                       列席
 姓名      职务                                次数      自出席会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张俊生   独立董事    5       5       0          0          否         5         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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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
了审查。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1、2022年1月19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
见。

       2、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就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就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续聘2022年度审计
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17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就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2022年9月23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召集召开了四次
会议,本人认真履行对财务报告的审阅和监督工作,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公
司内审部门和财务中心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组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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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委员会有关成员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主要审计人员构成及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及重要科目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2021年度拟审计重
点、审计总结等进行了有效沟通,确保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召集召开了一次
会议,对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一次会议,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财务中心、内审部等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及内部控制工作等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
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最新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就公司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深
入探讨,积极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
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审议董事会议案方面,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须经
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认真审核,
会议上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
权益。

    2、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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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维护股东利益方面,本人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
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培训与学习方面,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平时也通过网络形式参加相关会议及课
程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由于任期届满,本人于2022年10
月13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持续、稳定、
健康向上发展。随着国内经济活力修复以及消费逐步复苏,希望公司在2023年稳
健经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在此感谢公司董事
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
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张俊生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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