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实际情况,公司 2022 年度预 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 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孙东东 王 荭 田文智 王亚平 2022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