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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菱环境: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7-16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1-009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公司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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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6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佛
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机械装备园兴隆十路 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增加注册资本、增设公司经营场所、修改公司经营范
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7月
1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
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增加注册资本、增设公
    1.00      司经营场所、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至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17:00止。
    2、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机械装备园兴隆十路8号广东申菱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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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
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机械装备园兴隆十路8号广东申菱环境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林涛
    电话:0757-23832359
    邮编:528313
    电子邮箱:sl@shenling.com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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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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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018,投票简称为“申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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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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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
境”)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申菱环境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增加注册资本、增设公
  1.00     司经营场所、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        √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
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委托有效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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