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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菱环境:关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09-15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2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公司”)《关于
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关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
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9:15至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佛山市
顺德区陈村镇机械装备园兴隆十路8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申菱环境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崔颖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80,023,3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66%。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18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969%。通过网络投票
表决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3,3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09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为 23,3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8 人,
代表股份 23,3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009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议案 1.00《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180,001,4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8%;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07%;反对 21,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7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
    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
获得通过。
    议案 2.00《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180,007,5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反对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1976%;反对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8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
    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
获得通过。
    议案 3.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崔颖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崔颖琦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180,001,472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6.3168%。
    表决结果:崔颖琦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关于选举谭炳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谭炳文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80,001,028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4.4114%。
    表决结果:谭炳文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关于选举崔梓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崔梓华女士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80,001,028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4.4114%。
    表决结果:崔梓华女士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关于选举陈忠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陈忠斌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80,000,907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3.8922%。
    表决结果:陈忠斌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关于选举潘展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潘展华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80,001,106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4.7462%。
    表决结果:潘展华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6《关于选举陈碧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陈碧华女士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80,000,905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3.8836%。
    表决结果:陈碧华女士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4.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4.01《关于选举聂织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聂织锦女士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80,000,807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3.4631%。
    表决结果:聂织锦女士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关于选举宋文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宋文吉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80,000,808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3.4674%。
    表决结果:宋文吉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关于选举刘金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刘金平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80,000,808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3.4674%。
    表决结果:刘金平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5.00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5.01《关于选举欧兆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欧兆铭先生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80,000,808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3.4674%。
    表决结果:欧兆铭先生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关于选举陈秀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陈秀文女士获得的同意股份数为 180,0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5.1796%。
    表决结果:陈秀文女士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 6.00《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200,8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非 关 联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99.8613%;反对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众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

东众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崔颖琦先生、谭炳文先生、欧兆铭先生回避

表决,回避表决共计163,800,0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459%;反对 22,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5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
    由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6,201,4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非 关 联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99.8650%;反对 21,9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5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众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

东众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崔颖琦先生、谭炳文先生、欧兆铭先生回避

表决,回避表决共计163,800,0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07%;反对 21,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7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
    由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