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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菱环境: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宋文吉)2022-04-25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二一年度述职报告
                                 宋文吉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
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列席会议 0 次,实际列席会议 0
次。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3 次,审议议案 46 项,本人应出席会议 5
次,实际出席会议 5 次,其中现场出席 5 次,通讯参加 0 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
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议案经过详细的咨询与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本人对上述议案及本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
审核,并就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
序                      时间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
号                   (年/月/日)
                                                                  类型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关于公司拟注销子公司并设
 1                                                                同意
       第一次会议       14 日       立分公司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
                                    投项目追加投资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
 2                                                                同意
       第二次会议       30 日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关于公司拟注销子公司并设立
 3                                                                同意
       第五次会议       29 日       分公司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之外,本人还单独或与其他独立董
事在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
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国际经济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
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
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
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
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
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
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
有效地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21 年年度公司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学习情况
    认真学习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积极参加
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努力加强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
乃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责任意识与风险意识。

    六、本人其他工作情况
    1、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不存在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
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2021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
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
客观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宋文吉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