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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菱环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04-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广
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的要求,对《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审阅公司内控相关制度、复核内控流程,
并结合与企业相关人员的沟通情况,对内部控制治理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
部控制执行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有效性、合理性以及《广东申菱
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
核查。

    二、申菱环境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
     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广州市
申菱环境系统有限公司、上海申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申菱环境系统有限公
司、北京申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申菱环境系统有限公司、西安申菱环境系
统科技有限公司、济南申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申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申菱
环境系统(香港)有限公司、张家口申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申菱商用空调设
备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监督、财务
报告、预算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研究与开发、人力
资源、信息系统、合同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
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针对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的相关内部控制
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的 5%≤错报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指企业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会导致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重要缺陷是指企业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
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内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的 5%≤损失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 3%≤损失<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          损失<营业收入总额的 3%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
     A.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严重缺失;
     B.管理层不胜任、不作为,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C.企业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D.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或信息披露不合规;
     E.核心管理团队或关键岗位人员非正常流失严重;
     F.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声誉或资本市场定价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G.有关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
     H.企业重要信息泄密或知识产权受到侵权,削弱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造成
重大损失。
     ②重要缺陷:
     A.对重要业务的管理制度或授权控制存在缺陷;
     B.企业经营管理流程存在明显不符合经济效益情形;
     C.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声誉或资本市场定价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D.有关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
     E.企业重要信息泄密或知识产权受到侵权,削弱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但并未
造成重大损失。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通过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公司

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个别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少

量的一般控制缺陷,由于公司的内部控制设有自我监控及内部监督的双重监督机制,
内控缺陷一经辨认,本公司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

实质性影响。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经内部控制测试,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可能对其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1年12月31日,申菱环境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且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铁                   何新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