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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菱环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23-04-0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公司”或“发
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2022 年 11 月 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
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3 年 1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主承
销商)”)作为申菱环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
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申菱环境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广
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
“《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含),股票数量不超过 27,369,141 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80,000.00 万
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29.23 元/股),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2,003,000
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570,024 股,全
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3 月 20 日)。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29.23 元/股。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
文件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 32.56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11.39%。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81.4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1,352,465.6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88,647,515.75 元。

    (五)股票锁定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期安排。限
售期结束后,若发行对象减持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还应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

    (六)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定价、发行数量、发
行对象、募集资金总额及锁定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批文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批准情况

    (一)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22 年 11 月 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广东申菱环
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
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1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申菱环
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发行人内部权
力机构的批准与授权,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人
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

    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人取得上述注册批复后,组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工作。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3 年 3 月 17 日,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
《发行方案》。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期间,在北京国枫律师事
务所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向 167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
者发送了《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
请文件。《认购邀请书》中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相关安排、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特别提示、对发行结果的调整方法及追
加认购程序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中包括了申购价格、认购金额等内容。

    前述发送对象包含《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 140 名及《发行方案》
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27 名,合计 167 名。《发行方
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具体为:截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收市后前 20 名股东(不
含关联方)、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6 家证券公司、10 家保险机构和 74
名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发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
的 27 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新增邀请书发送对象
    1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深圳道朴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山金金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Marshall Wace
    8                                     UBS AG
    9                              中诚国达集团有限公司
    10                           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2                        海南墨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华体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4                    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15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                    济南云海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                        杭州霖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21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佛山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                           山东机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5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                            青岛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
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要求。同时,认购邀请文
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
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二)申购报价情况

    公司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2023 年 3 月 22 日 8:30-11:30)
内共收到 25 家投资者发出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
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除 7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QFII)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之外,16 名投资者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
了申购保证金。

       25 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是否有效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1                                                34.40         4,600.00    是
        Association
 2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06         2,500.00    是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都犇
 3                                                33.58         2,500.00    是
        富 6 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33.55         8,300.00    是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60        26,740.00    是
                                                  31.11        33,200.00    是
                                                  33.49         3,600.00    是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62         5,780.00    是
                                                  31.47        15,970.00    是
                                                  33.33         5,500.00    是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84        22,900.00    是
                                                  29.23        29,750.00    是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3.33         5,100.00    是
 7
        伙)                                      31.33        10,000.00    是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
 8      证资管鑫远【2020016】号单一               33.01         2,500.00    是
        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9                                                32.96         2,500.00    是
        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10                                               32.96         2,500.00    是
        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11                                               32.96         2,500.00    是
        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12                                               32.96         2,500.00    是
        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13                                               32.18         2,500.00    是
        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14                                               32.18         2,500.00    是
        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1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89         4,000.00    是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是否有效
                                                   31.79         6,000.00    是
                                                   30.79         7,900.00    是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16     司-轻盐云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32.89         4,070.00    是
        基金
                                                   32.66         4,900.00    是
 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10        10,350.00    是
                                                   30.03        15,700.00    是
        济南云海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
 18                                                32.56         2,500.00    是
        限合伙)
 19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2.50         3,000.00    是
 20     UBS AG                                     32.35         7,200.00    是
 21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22        10,000.00    是
                                                   31.14         2,500.00    是
 2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0.10         5,200.00    是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
 23     司-博芮东方价值 34 号私募证券              30.39         2,500.00    是
        投资基金

        杭州霖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29.58         2,500.00    是
 24     司-霖诺鼎丰八号私募证券投资                29.38         2,500.00    是
        基金                                       29.23         2,500.00    是
 25     青岛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9.23         2,500.00    是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的情形。

       (三)获配情况

       除崔颖琦以外,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价单》,
并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中定的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确定原则,遵照
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共同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具体获配股数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7,813      24,999,991.28
 2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1,412,776     45,999,986.56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资管鑫远
 3                                                         767,813      24,999,991.28
         【202001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
 4                                                         767,813      24,999,991.28
         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
 5                                                         767,813      24,999,991.28
         报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
 6                                                         767,813      24,999,991.28
         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
 7                                                         767,813      24,999,991.28
         产管理产品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28,501     39,999,992.56
 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212,530    267,399,976.80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都犇富 6 号定增私
 10                                                        767,813      24,999,991.28
         募投资基金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89,189     54,999,993.84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云帆 1
 12                                                       1,250,000     40,700,000.0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4,914     48,999,999.84
 1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75,184     57,799,991.04
 1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66,339     50,999,997.84
 16      济南云海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5,900      18,100,104.00
                        合计                             24,570,024    799,999,981.44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
方案文件的要求。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
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询价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
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大成基金—光大银行—大成阳光定
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大成基金阳光增盈稳健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均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同时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一一
三组合”进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2、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属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3、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兴证资管鑫远【2020016】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
理产品”、“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
产品”3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均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同时华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优
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1 个养老金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
记备案手续。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基金-中泰资管 8131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夏基金-中泰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 个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均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
案。同时,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
锐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
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 个公募基金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
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6、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3 个公募基金
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7、国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国都犇富 6 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属于私募基金,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登记。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发展资产 2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等 81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均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同时,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
通稳进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 个公募基金产品进行认购,前
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
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9、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轻盐云帆 1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属于私募基金,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
案手续。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等 42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均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12、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进行认购,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
的登记备案手续。

      13、济南云海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募基金,已于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
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2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Association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资
 3      管鑫远【2020016】号单一资产管理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计划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
 4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
 5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
 6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
 7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都犇富 6
 10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盐云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1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1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           是
        济南云海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6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伙)

      经核查,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
制度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
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补
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四、缴款、验资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向上述确定的发行对象发
出了《缴款通知》。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的要求向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
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股款。

      截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 799,999,981.44 元
缴付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内,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3000940056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申菱环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
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3000940068 号),确认募集
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止,申菱环境已增发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4,570,02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81.44 元,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11,352,465.6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88,647,515.75 元。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认
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约定,以及《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

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获得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批准,并已经深交所
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
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等申购
文件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
联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
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廖小龙




   保荐代表人:

                    张   铁               伏江平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