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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菱环境: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3-04-03  

                        股票简称:申菱环境                        股票代码:301018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三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崔颖琦                 崔梓华                  陈碧华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忠斌                 谭炳文                  潘展华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金平                 聂织锦                  宋文吉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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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欧兆铭                 陈秀文                  叶国先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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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顾剑彬                 罗丁玲                  欧阳惕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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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申菱环境、发行人、公司   指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象发行
股东大会                 指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人、中信建投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指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2023 年 3 月 20 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
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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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8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4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2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 2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5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25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7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 27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 27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8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9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0
   发行人律师声明......................................................................................................................... 31
   审计机构声明............................................................................................................................. 32
   验资机构声明............................................................................................................................. 3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4
   一、备查文件............................................................................................................................. 34
   二、查阅地点............................................................................................................................. 34
   三、查阅时间............................................................................................................................. 35
   四、信息披露网址..................................................................................................................... 35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22 年 11 月 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广东申菱环
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
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1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申菱环
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7
    截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 799,999,981.44 元
缴付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内,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3000940056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申菱环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
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3000940068 号),确认募集
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止,申菱环境已增发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4,570,02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81.44 元,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11,352,465.6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88,647,515.75 元。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广
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
“《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含),股票数量不超过 27,369,141 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80,000.00 万
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29.23 元/股),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2,003,000
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570,024 股,全
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8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3 月 20 日)。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29.23 元/股。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
文件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 32.56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11.39%。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81.4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1,352,465.6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88,647,515.75 元。

    (五)股票锁定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期安排。限
售期结束后,若发行对象减持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还应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

    (六)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七)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3 年 3 月 17 日,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
《发行方案》。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期间,在北京国枫律师事


                                     9
务所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向 167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
者发送了《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创业
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
请文件。《认购邀请书》中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相关安排、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特别提示、对发行结果的调整方法及追
加认购程序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中包括了申购价格、认购金额等内容。

    前述发送对象包含《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 140 名及《发行方案》
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27 名,合计 167 名。《发行方
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具体为:截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收市后前 20 名股东(不
含关联方)、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6 家证券公司、10 家保险机构和 74
名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发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
的 27 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新增邀请书发送对象
    1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深圳道朴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山金金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Marshall Wace
    8                                      UBS AG
    9                              中诚国达集团有限公司
    10                           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2                        海南墨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华体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4                    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15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                    济南云海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                        杭州霖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10
       21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佛山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                                山东机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5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                                 青岛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
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要求。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
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公司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2023 年 3 月 22 日 8:30-11:30)
内共收到 25 家投资者发出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保荐人(主承销商)
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除 7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QFII)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之外,16 名投资者均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
了申购保证金。

       25 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是否有效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1                                                    34.40            4,600.00   是
        Association
 2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06            2,500.00   是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都犇
 3                                                    33.58            2,500.00   是
        富 6 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33.55            8,300.00   是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60           26,740.00   是
                                                      31.11           33,200.00   是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49            3,600.00   是



                                             11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是否有效
                                                 32.62         5,780.00    是
                                                 31.47        15,970.00    是
                                                 33.33         5,500.00    是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84        22,900.00    是
                                                 29.23        29,750.00    是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3.33         5,100.00    是
 7
       伙)                                      31.33        10,000.00    是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
 8     证资管鑫远【2020016】号单一               33.01         2,500.00    是
       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9                                               32.96         2,500.00    是
       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10                                               32.96         2,500.00    是
       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11                                              32.96         2,500.00    是
       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12                                               32.96         2,500.00    是
       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
13                                               32.18         2,500.00    是
       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
14                                               32.18         2,500.00    是
       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32.89         4,000.00    是
1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79         6,000.00    是
                                                 30.79         7,900.00    是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16     司-轻盐云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              32.89         4,070.00    是
       基金
                                                 32.66         4,900.00    是
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10        10,350.00    是
                                                 30.03        15,700.00    是
       济南云海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
18                                               32.56         2,500.00    是
       限合伙)
19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2.50         3,000.00    是
20     UBS AG                                    32.35         7,200.00    是
21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22        10,000.00    是
2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1.14         2,500.00    是


                                        12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是否有效
                                                      30.10       5,200.00     是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
 23     司-博芮东方价值 34 号私募证券                 30.39       2,500.00     是
        投资基金

        杭州霖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29.58       2,500.00     是
 24     司-霖诺鼎丰八号私募证券投资                   29.38       2,500.00     是
        基金                                          29.23       2,500.00     是
 25     青岛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9.23       2,500.00     是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
形。

       3、获配情况

       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价单》,并根据《发
行方案》《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确定原则,遵照价格优先、
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
发行对象及其具体获配股数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7,813          24,999,991.28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2                                                    1,412,776          45,999,986.56
         Association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资
 3       管鑫远【2020016】号单一资产管理                767,813          24,999,991.28
         计划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
 4                                                      767,813          24,999,991.28
         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
 5                                                      767,813          24,999,991.28
         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
 6                                                      767,813          24,999,991.28
         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
 7                                                      767,813          24,999,991.28
         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28,501          39,999,992.56
 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212,530        267,399,976.80


                                           13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都犇富 6
 10                                                      767,813         24,999,991.28
         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89,189         54,999,993.84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
 12                                                    1,250,000         40,700,000.00
         盐云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4,914         48,999,999.84
 1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75,184         57,799,991.04
 1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66,339         50,999,997.84
         济南云海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6                                                      555,900         18,100,104.00
         伙)
                   合计                               24,570,024        799,999,981.44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
件的要求。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
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236 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 5 层、
住所
                27 层、28 层、29 层、30 层、31 层、32 层、33 层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庆斌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
经营范围
                管理。
获配股数(股) 767,813
限售期          6 个月

       2、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            State of New York,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14
注册资本       178,5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Chi Ho Ron Chan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获配股数(股) 1,412,776
限售期         6 个月

       3、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办公大楼一楼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孙国雄
经营范围       证券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767,813
限售期         6 个月

       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
经营范围       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3,071,252
限售期         6 个月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经营范围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228,501

                                          15
限售期         6 个月

       6、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 号 6 层
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
经营范围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8,212,530
限售期         6 个月

       7、国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迎宾大道 333 号 30 号楼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彭笑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行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
经营范围
               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767,813
限售期         6 个月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经营范围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689,189
限售期         6 个月

       9、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188 号滨江基金产业园 2 栋 204
注册资本       97,882.297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任颜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业务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250,000
限售期         6 个月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注册资本       890,667.163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贺青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
               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
经营范围       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股数(股) 1,504,914
限售期         6 个月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营范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775,184
限售期         6 个月

       12、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 3 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 5 楼 510-1 室


                                          17
注册资本       29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明明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1,566,339
限售期         6 个月

       13、济南云海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济南云海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浪潮路 1036 号浪潮科技园 S02 号楼 15 层 A 区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民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经营范围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 555,900
限售期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
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述
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询价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
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大成基金—光大银行—大成阳光定
增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大成基金阳光增盈稳健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8
2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均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同时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一一
三组合”进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2、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属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3、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兴证资管鑫远【2020016】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
理产品”、“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
产品”3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均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同时华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优
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1 个养老金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
记备案手续。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基金-中泰资管 8131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夏基金-中泰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 个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均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
案。同时,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
锐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磐
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 个公募基金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


                                  19
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6、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3 个公募基金
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7、国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国都犇富 6 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属于私募基金,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登记。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发展资产 2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等 81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均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同时,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
通稳进回报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 个公募基金产品进行认购,前
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
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9、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轻盐云帆 1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属于私募基金,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
案手续。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等 42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认购,前述产品均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12、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进行认购,不属于《中


                                   20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
的登记备案手续。

      13、济南云海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募基金,已于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
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2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Association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证资
 3      管鑫远【2020016】号单一资产管理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计划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
 4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
 5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
 6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
 7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都犇富 6
 10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1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
 12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盐云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1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21
 1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     是
           济南云海高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6                                           Ⅰ类专业投资者   是
           伙)

      经核查,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
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
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补
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张铁、伏江平

      项目协办人:廖小龙

      项目组成员:谌泽昊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联系电话:021-68801592

      传       真:021-68801551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张利国



                                         22
经办律师:周涛、赵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联系电话:0755-23993388

传    真:0755-86186205

(三)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林宝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敏坚、游泽侯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联系电话:020-83277106

传    真:020-83277106

(四)验资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林宝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敏坚、游泽侯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联系电话:020-83277106

传    真:020-83277106




                               2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      持有有限售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条件股份数
                                                     (股)
                                                                   (%)         量(股)
 1       崔颖琦                      境内自然人       55,080,000       22.95     55,080,000
 2       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000,000     15.00      36,000,000
 3       谭炳文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320,000     12.22      23,490,000
         广东众承投资合伙企业
 4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220,000       9.67     23,220,000
         (有限合伙)
 5       苏翠霞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800,000       5.75              0
         广东众贤投资合伙企业
 6                                   境内自然人       12,780,000       5.32     12,780,000
         (有限合伙)
 7       欧兆铭                      境内自然人        5,000,000       2.08      4,05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方高端装备灵
 8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22,143       0.84              0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
 9                                      其他           1,966,639       0.82              0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
 10      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其他           1,834,052       0.76              0
         基金
              合计                        -          181,022,834     75.41     154,620,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
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示意情况如下:
                                                                   持股        持有有限售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条件股份数
                                                    (股)
                                                                   (%)         量(股)
 1      崔颖琦                     境内自然人        55,080,000     20.82       55,080,000
        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
 2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000,000     13.61       36,000,000
        司
 3      谭炳文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320,000     11.08       23,490,000


                                              24
                                                                           持股         持有有限售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条件股份数
                                                             (股)
                                                                           (%)          量(股)
        广东众承投资合伙企
 4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220,000         8.78    23,220,000
        业(有限合伙)
 5      苏翠霞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800,000         5.22            0
        广东众贤投资合伙企
 6                                  境内自然人                12,780,000         4.83    12,780,000
        业(有限合伙)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7                                境内非国有法人               8,212,530         3.10     8,212,530
        公司
 8      欧兆铭                      境内自然人                 5,000,000         1.89     4,05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方高端装
 9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22,143         0.76            0
        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
 10                              其他                          1,966,639         0.74            0
        有限公司
              合计                         -                 187,401,312     70.83      162,832,53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以发行人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股权结构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
公司将增加 24,570,02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4,620,000                64.42         179,190,024                67.73
无限售条件股份             85,390,000                35.58          85,390,000                32.27
       合计               240,010,000               100.00         264,580,024              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偿债能力

                                               25
得到改善,融资能力得以提高,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
巩固现有竞争优势,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保证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公司业务和
资产的整合计划。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
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
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是新基建领域智能温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和专业特种环
境系统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二期),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延续现有业务经营模式,
若未来发生新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保障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且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因此不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状况产生影响。




                                  26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获得
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批准,并已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
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发行方
案》《认购邀请书》《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等申购文件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
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对象与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接受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人(主
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
安排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7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
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
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28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29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廖小龙



    保荐代表人:

                      张 铁                   伏江平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0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
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利国               经办律师:   周涛




                                              赵耀




                                                       2022 年   月   日




                                  31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胡敏坚                  游泽侯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林宝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2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引用的本所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胡敏坚                   游泽侯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林宝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5、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书;

   6、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机械装备园兴隆十路8号

   电话:0757-23832888

   传真:0757-2335330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电话:021-68801592

   传真:021-68801551




                                    34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5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