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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菱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04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聂织锦、刘金平、宋文吉
                 2023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