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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菱环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2023-04-17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0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崔颖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菱投资、众承投资和众贤投资
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崔颖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申菱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投资”)、广东众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众承投资”)和广东众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贤
投资”)因本次未参与认购新股,因此股份数量未增加,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8 号)同意注册,广东申菱
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16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4,570,024 股。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发行工作,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 240,010,000 股增加至 264,580,024 股。公司控股股东崔颖琦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申菱投资、众承投资和众贤投资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崔颖琦先生
 义务人 1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
信息披露
           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义务人 2
  住所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赤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广隆工业区环镇东路 10 号之一

信息披露
           广东众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义务人 3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赤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广隆工业区环镇东路 10 号之二(公
  住所
           司住所仅作办公用途)
信息披露
           广东众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义务人 4
  住所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赤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广隆工业区环镇东路 10 号之三
权益变动
           2023 年 4 月 18 日
  时间
股票简称            申菱环境                 股票代码                    30101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被动稀释比例

 崔颖琦               A股                       0                        2.13%

申菱投资              A股                       0                        1.39%

众承投资              A股                       0                        0.89%

众贤投资              A股                       0                        0.49%

  合计                 —                       0                        4.9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被动稀释)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                         股数
                                                    本比例                        本比例
                                    (万股)                     (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5,508.00        22.95        5,508.00         20.82
 崔颖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08.00     22.95     5,508.00      20.82

              合计持有股份             3,600.00     15.00     3,600.00      13.61

 申菱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00.00     15.00     3,600.00      13.61

              合计持有股份             2,322.00      9.67     2,322.00      8.78

 众承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22.00      9.67     2,322.00      8.78

              合计持有股份             1,278.00      5.32     1,278.00      4.83

 众贤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78.00      5.32     1,278.00      4.83

              合计持有股份             12,708.00    52.94     12,708.00     48.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708.00    52.94     12,708.00     48.04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做出的承诺、
                                                       是□ 否√
 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 1:本公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 2:崔颖琦、申菱投资、众承投资和众贤投资在本次发行前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以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口径计算,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24,570,024 股后的口径计算。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