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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诺激光: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2021-06-16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本公司”或“公司”)
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就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做如下说明(以下简称“本说明”;本说明中相关
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一致):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概况

            英诺有限设立                              德泰投资、艾泰投资各出资现金 4,258
 2011 年 11 月,注册资本 5,100 万元                   万元、842 万元



             第一次增资                                红粹投资以现金增资 3,897 万元、
  2013 年 10 月,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荟商投资以现金增资 1,003 万元


             第二次增资                                荟能投资以现金增资 101 万元
  2016 年 7 月,注册资本 10,101 万元



             第三次增资                                人合厚信以现金增资 105.66 万元、
 2016 年 8 月,注册资本 10,565.90 万元                 君悦圣廷以现金增资 359.24 万元




                          英诺激光(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6 年 12 月 7 日,注册资本 10,565.90 万元


             第四次增资                                艾泰投资以现金增资 105 万元
 2016 年 12 月,注册资本 10,670.90 万元

                                                       人合春天以现金增资 170.7344 万
             第五次增资                                元,人合盛世以现金增资 96.0381
 2018 年 7 月,注册资本 11,204.445 万元                万元,道勤投资以现金增资
                                                       266.7725 万元


             第六次增资                                启赋国隆以现金增资 160.0632 万
 2018 年 11 月,注册资本 11,364.5082 万                元
  元




                                          4-3-1
二、有限公司阶段的实收资本演变情况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2011 年 11 月 24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出具《关于设立中外合资企业
“深圳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外资南复[2011]0726 号),对公司前
身深圳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予以批复。

       2011 年 11 月 29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向英诺有限出具了“商外资粤深南合资
证字[2011]001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11 月 30 日,英诺有限在深圳市工商局完成设立登记,领取了注册号
为 44030150114250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英诺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 5,100 万
元,其中德泰投资认缴出资额 4,258 万元,艾泰投资认缴出资额 842 万元。

       2012 年 3 月 6 日,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深长验字[2012]009 号
《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有限已收到德泰投资、艾泰投资缴纳的第一期注册资本
7,663,372.40 元,其中德泰投资缴纳 6,400,372.40 元,艾泰投资缴纳 1,263,000 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3 年 4 月 28 日,深圳德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德浩验资字[2013]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有限已收到德泰投资、艾泰投资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
本 43,336,627.60 元,其中德泰投资缴纳 36,179,627.60 元,艾泰投资缴纳 7,157,000
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自此英诺有限注册资本已全部缴纳。

       英诺有限设立时,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德泰投资                       4,258.00                 83.49
   2                艾泰投资                        842.00                  16.51
                 合 计                             5,100.00                100.00

   (二)2013 年 10 月第一次增资

       2013 年 9 月 25 日,英诺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4,900 万元,
其中 3,897 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红粹投资以 7,954 万元认缴,其余 1,003 万元注
册资本由新股东荟商投资以 2,046 万元认缴,增资价格为 2.04 元/单位注册资本。

                                       4-3-2
同日,英诺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3 年 10 月 18 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关于中外合资企
业深圳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者、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
[2013]1733 号),批准了上述增资事项。

      2013 年 10 月 24 日,深圳德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德浩验资字
[2013]017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有限已收到红粹投资、荟商投资缴纳的第一
期出资 7,000 万元,其中 3,430 万元为实收资本,其余 3,57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3 年 10 月 29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3 年 11 月 26 日,深圳德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德浩验资字
[2013]019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有限已收到红粹投资、荟商投资缴纳的第二
期出资 3,000 万元,其中 1,470 万元为实收资本,其余 1,53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3 年 12 月 3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本次增资完成后,英诺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德泰投资                       4,258.00                   42.58

  2            红粹投资                       3,897.00                   38.97

  3            荟商投资                       1,003.00                   10.03

  4            艾泰投资                        842.00                     8.42

             合 计                           10,000.00                  100.00

   (三)2016 年 7 月,第二次增资

      2016 年 6 月 20 日,英诺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01 万元,
由新股东荟能投资以 360 万元认缴,增资价格为 3.56 元/单位注册资本。2016 年 7
月 6 日,英诺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6 年 7 月 4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出具《关于合资企业深圳英诺激
光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者、增资的批复》(深外资南复[2016]416 号),批准了上
述增资事项。


                                     4-3-3
       2016 年 7 月 1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6 年 7 月 15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瑞华深
圳验字[2016]48410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有限已收到荟能投资缴纳的增资
款 360 万元,其中 101 万元为实收资本,其余 25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英诺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德泰投资                    4,258.00                  42.15

   2               红粹投资                    3,897.00                  38.58

   3               荟商投资                    1,003.00                   9.93

   4               艾泰投资                     842.00                    8.34

   5               荟能投资                     101.00                    1.00

              合    计                        10,101.00                 100.00

   (四)2016 年 8 月,第三次增资

       2016 年 7 月 15 日,英诺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464.90 万
元,其中 105.66 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人合厚信以 1,000 万元认购,其余 359.24
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君悦圣廷以 3,400 万元认缴,增资价格为 9.46 元/单位注册
资本。同日,英诺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6 年 8 月 18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出具《关于合资企业“深圳英诺
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者、增资的批复》(深外资南复[2016]544 号),批准
了上述增资事项。

       2016 年 8 月 22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瑞华深
圳验字[2016]48410010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有限已收到人合厚信和君悦圣廷
缴纳的增资款 4,400 万元,其中 464.90 万元为实收资本,其余 3,935.10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

       2016 年 8 月 2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本次增资完成后,英诺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4-3-4
  1            德泰投资                        4,258.00                 40.30

  2            红粹投资                        3,897.00                 36.88

  3            荟商投资                        1,003.00                  9.49

  4            艾泰投资                         842.00                   7.97

  5            君悦圣廷                         359.24                   3.40

  6            人合厚信                         105.66                   1.00

  7            荟能投资                         101.00                   0.96

              合 计                           10,565.90                100.00


三、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情况

      2016 年 11 月 15 日,英诺有限召开董事会,决定以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的
审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决定将英诺有限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06,090,295.43 元中的
105,659,000 元折为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105,659,000 股(每股人民币
1 元),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余额 100,431,295.43 元计入资本公积。英诺有限全体
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各自在英诺有限中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的股
份。

      2016 年 11 月 17 日,开元评估出具了《深圳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
更股份公司之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6]612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英诺有限经评估净资产为 26,259.52 万元。同日,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48410013 号)。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全体发起人依法召开了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创立大会。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440300585615966X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总数为 10,565.90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

      2016 年 12 月 12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下发了关于英诺激光《外商投
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粤深南外资备 201600216),对此次变更事项予以备

                                     4-3-5
案。

      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德泰投资                   4,258.00                 40.30

      2            红粹投资                   3,897.00                 36.88

      3            荟商投资                   1,003.00                     9.49

      4            艾泰投资                     842.00                     7.97

      5            君悦圣廷                     359.24                     3.40

      6            人合厚信                     105.66                     1.00

      7            荟能投资                     101.00                     0.96

              合    计                       10,565.90                100.00


四、股份公司阶段的股本演变情况

   (一)2016 年 12 月,第四次增资

      2016 年 12 月 20 日,英诺激光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注
册资本增加 105 万元,由艾泰投资以 980 万元认缴,增资价格为 9.33 元/股。同日,
英诺激光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6 年 12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6 年 12 月 27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瑞华
深圳验字[2016]48410013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激光已收到艾泰投资缴纳的增
资款 980 万元,其中 105 万元为实收资本,其余 87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1 月 4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出具“粤深南外资备 201700008”
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本次增资后,英诺激光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德泰投资                         4,258.00                   39.90

  2            红粹投资                         3,897.00                   36.52

  3            荟商投资                         1,003.00                    9.40



                                     4-3-6
  4            艾泰投资                           947.00                   8.87

  5            君悦圣廷                           359.24                   3.37

  6            人合厚信                           105.66                   0.99

  7            荟能投资                           101.00                   0.95

               合    计                        10,670.90              100.00

   (二)2018 年 7 月,第五次增资

      2018 年 6 月 20 日,英诺激光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注
册资本增加 533.545 万元,其中 170.7344 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人合春天以 3,200
万元认缴,96.0381 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人合盛世以 1,800 万元认缴,其余
266.7725 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道勤投资以 5,000 万元认缴,增资价格均为 18.74
元/股。同日,英诺激光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7 月 19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8 年 7 月 26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瑞华深
圳验字[2018]4808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激光已收到人合春天、人合盛世、
道勤投资缴纳的增资款 10,000 万元,其中 533.545 万元为实收资本,其余 9,466.45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 年 7 月 26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出具“粤深南外资备 201801996”
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本次增资后,英诺激光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德泰投资                       4,258.0000               38.00

  2            红粹投资                       3,897.0000               34.78

  3            荟商投资                       1,003.0000                   8.95

  4            艾泰投资                         947.0000                   8.45

  5            君悦圣廷                         359.2400                   3.21

  6            道勤投资                         266.7725                   2.38

  7            人合春天                         170.7344                   1.52

  8            人合厚信                         105.6600                   0.94

  9            荟能投资                         101.0000                   0.90



                                     4-3-7
  10           人合盛世                          96.0381                    0.86

               合    计                      11,204.4450               100.00

   (三)2018 年 11 月,第六次增资

      2018 年 11 月 1 日,英诺激光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注
册资本增加 160.0632 万元,由新股东启赋国隆以 3,000 万元认缴,增资价格为 18.74
元/股。同日,英诺激光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11 月 13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瑞华
深圳验字[2018]4858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激光已收到启赋国隆缴纳的增
资款 3,000 万元,其中 160.0632 万元为实收资本,其余 2,839.9368 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

      2018 年 11 月 15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8 年 11 月 19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出具“粤深南外资备 201802871”
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本次增资后,英诺激光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德泰投资                       4,258.0000                37.47

  2            红粹投资                       3,897.0000                34.29

  3            荟商投资                       1,003.0000                    8.83

  4            艾泰投资                         947.0000                    8.33

  5            君悦圣廷                         359.2400                    3.16

  6            道勤投资                         266.7725                    2.35

  7            人合春天                         170.7344                    1.50

  8            启赋国隆                         160.0632                    1.41

  9            人合厚信                         105.6600                    0.93

  10           荟能投资                         101.0000                    0.89

  11           人合盛世                          96.0381                    0.85

               合    计                      11,364.5082               100.00

五、公司历次验资复核情况


                                     4-3-8
    2019 年 5 月 5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自成立以来
的历次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确认,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4099 号”《验
资复核报告》。

六、公司股东对股份的确认情况

    公司全体股东均出具了《承诺函》,全体股东确认:“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对发
行人的投资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持发
行人的股权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行使受限制的情形”。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公司股东用于缴付公司资本的财产
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自成立以来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均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过程合法合规;公司股东现持有的股份均为股东直接持有,股权关系清
晰明确,不存在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人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委
托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各股东均合法取得公司股份,不存在因持有公
司股份,或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而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情形;公司设立以来股
本演变过程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以上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自设立以来,截至本确认意见出具日,不存在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情
形,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晓杰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4-3-9
(本页无正文,为《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
明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的签署页)



全体董事:


   Xiaojie Zhao             侯丹                      林德教




   陈文                   余克定                     廖健宏




   盛杰民




全体监事:


   张原                   秦国双                      陈蔚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Xiaojie Zhao               刘晓渔                     张鹏程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