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本公司”或“公司”) 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就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做如下说明(以下简称“本说明”;本说明中相关 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一致):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概况 英诺有限设立 德泰投资、艾泰投资各出资现金 4,258 2011 年 11 月,注册资本 5,100 万元 万元、842 万元 第一次增资 红粹投资以现金增资 3,897 万元、 2013 年 10 月,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荟商投资以现金增资 1,003 万元 第二次增资 荟能投资以现金增资 101 万元 2016 年 7 月,注册资本 10,101 万元 第三次增资 人合厚信以现金增资 105.66 万元、 2016 年 8 月,注册资本 10,565.90 万元 君悦圣廷以现金增资 359.24 万元 英诺激光(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6 年 12 月 7 日,注册资本 10,565.90 万元 第四次增资 艾泰投资以现金增资 105 万元 2016 年 12 月,注册资本 10,670.90 万元 人合春天以现金增资 170.7344 万 第五次增资 元,人合盛世以现金增资 96.0381 2018 年 7 月,注册资本 11,204.445 万元 万元,道勤投资以现金增资 266.7725 万元 第六次增资 启赋国隆以现金增资 160.0632 万 2018 年 11 月,注册资本 11,364.5082 万 元 元 4-3-1 二、有限公司阶段的实收资本演变情况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2011 年 11 月 24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出具《关于设立中外合资企业 “深圳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外资南复[2011]0726 号),对公司前 身深圳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予以批复。 2011 年 11 月 29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向英诺有限出具了“商外资粤深南合资 证字[2011]001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11 月 30 日,英诺有限在深圳市工商局完成设立登记,领取了注册号 为 44030150114250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英诺有限成立时注册资本 5,100 万 元,其中德泰投资认缴出资额 4,258 万元,艾泰投资认缴出资额 842 万元。 2012 年 3 月 6 日,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深长验字[2012]009 号 《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有限已收到德泰投资、艾泰投资缴纳的第一期注册资本 7,663,372.40 元,其中德泰投资缴纳 6,400,372.40 元,艾泰投资缴纳 1,263,000 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3 年 4 月 28 日,深圳德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德浩验资字[2013]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有限已收到德泰投资、艾泰投资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 本 43,336,627.60 元,其中德泰投资缴纳 36,179,627.60 元,艾泰投资缴纳 7,157,000 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自此英诺有限注册资本已全部缴纳。 英诺有限设立时,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德泰投资 4,258.00 83.49 2 艾泰投资 842.00 16.51 合 计 5,100.00 100.00 (二)2013 年 10 月第一次增资 2013 年 9 月 25 日,英诺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4,900 万元, 其中 3,897 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红粹投资以 7,954 万元认缴,其余 1,003 万元注 册资本由新股东荟商投资以 2,046 万元认缴,增资价格为 2.04 元/单位注册资本。 4-3-2 同日,英诺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3 年 10 月 18 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关于中外合资企 业深圳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者、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 [2013]1733 号),批准了上述增资事项。 2013 年 10 月 24 日,深圳德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德浩验资字 [2013]017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有限已收到红粹投资、荟商投资缴纳的第一 期出资 7,000 万元,其中 3,430 万元为实收资本,其余 3,57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3 年 10 月 29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3 年 11 月 26 日,深圳德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德浩验资字 [2013]019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有限已收到红粹投资、荟商投资缴纳的第二 期出资 3,000 万元,其中 1,470 万元为实收资本,其余 1,53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3 年 12 月 3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本次增资完成后,英诺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德泰投资 4,258.00 42.58 2 红粹投资 3,897.00 38.97 3 荟商投资 1,003.00 10.03 4 艾泰投资 842.00 8.42 合 计 10,000.00 100.00 (三)2016 年 7 月,第二次增资 2016 年 6 月 20 日,英诺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01 万元, 由新股东荟能投资以 360 万元认缴,增资价格为 3.56 元/单位注册资本。2016 年 7 月 6 日,英诺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6 年 7 月 4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出具《关于合资企业深圳英诺激 光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者、增资的批复》(深外资南复[2016]416 号),批准了上 述增资事项。 4-3-3 2016 年 7 月 1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6 年 7 月 15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瑞华深 圳验字[2016]48410008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有限已收到荟能投资缴纳的增资 款 360 万元,其中 101 万元为实收资本,其余 25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英诺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德泰投资 4,258.00 42.15 2 红粹投资 3,897.00 38.58 3 荟商投资 1,003.00 9.93 4 艾泰投资 842.00 8.34 5 荟能投资 101.00 1.00 合 计 10,101.00 100.00 (四)2016 年 8 月,第三次增资 2016 年 7 月 15 日,英诺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464.90 万 元,其中 105.66 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人合厚信以 1,000 万元认购,其余 359.24 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君悦圣廷以 3,400 万元认缴,增资价格为 9.46 元/单位注册 资本。同日,英诺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6 年 8 月 18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出具《关于合资企业“深圳英诺 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者、增资的批复》(深外资南复[2016]544 号),批准 了上述增资事项。 2016 年 8 月 22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瑞华深 圳验字[2016]48410010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有限已收到人合厚信和君悦圣廷 缴纳的增资款 4,400 万元,其中 464.90 万元为实收资本,其余 3,935.10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 2016 年 8 月 2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本次增资完成后,英诺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4-3-4 1 德泰投资 4,258.00 40.30 2 红粹投资 3,897.00 36.88 3 荟商投资 1,003.00 9.49 4 艾泰投资 842.00 7.97 5 君悦圣廷 359.24 3.40 6 人合厚信 105.66 1.00 7 荟能投资 101.00 0.96 合 计 10,565.90 100.00 三、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情况 2016 年 11 月 15 日,英诺有限召开董事会,决定以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的 审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决定将英诺有限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06,090,295.43 元中的 105,659,000 元折为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105,659,000 股(每股人民币 1 元),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余额 100,431,295.43 元计入资本公积。英诺有限全体 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各自在英诺有限中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的股 份。 2016 年 11 月 17 日,开元评估出具了《深圳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拟整体变 更股份公司之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6]612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英诺有限经评估净资产为 26,259.52 万元。同日,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各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48410013 号)。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全体发起人依法召开了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创立大会。 2016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440300585615966X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总数为 10,565.90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 2016 年 12 月 12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下发了关于英诺激光《外商投 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粤深南外资备 201600216),对此次变更事项予以备 4-3-5 案。 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德泰投资 4,258.00 40.30 2 红粹投资 3,897.00 36.88 3 荟商投资 1,003.00 9.49 4 艾泰投资 842.00 7.97 5 君悦圣廷 359.24 3.40 6 人合厚信 105.66 1.00 7 荟能投资 101.00 0.96 合 计 10,565.90 100.00 四、股份公司阶段的股本演变情况 (一)2016 年 12 月,第四次增资 2016 年 12 月 20 日,英诺激光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注 册资本增加 105 万元,由艾泰投资以 980 万元认缴,增资价格为 9.33 元/股。同日, 英诺激光全体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6 年 12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6 年 12 月 27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瑞华 深圳验字[2016]48410013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激光已收到艾泰投资缴纳的增 资款 980 万元,其中 105 万元为实收资本,其余 87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 年 1 月 4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出具“粤深南外资备 201700008” 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本次增资后,英诺激光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德泰投资 4,258.00 39.90 2 红粹投资 3,897.00 36.52 3 荟商投资 1,003.00 9.40 4-3-6 4 艾泰投资 947.00 8.87 5 君悦圣廷 359.24 3.37 6 人合厚信 105.66 0.99 7 荟能投资 101.00 0.95 合 计 10,670.90 100.00 (二)2018 年 7 月,第五次增资 2018 年 6 月 20 日,英诺激光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注 册资本增加 533.545 万元,其中 170.7344 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人合春天以 3,200 万元认缴,96.0381 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人合盛世以 1,800 万元认缴,其余 266.7725 万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道勤投资以 5,000 万元认缴,增资价格均为 18.74 元/股。同日,英诺激光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7 月 19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8 年 7 月 26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瑞华深 圳验字[2018]4808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激光已收到人合春天、人合盛世、 道勤投资缴纳的增资款 10,000 万元,其中 533.545 万元为实收资本,其余 9,466.45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 年 7 月 26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出具“粤深南外资备 201801996” 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本次增资后,英诺激光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德泰投资 4,258.0000 38.00 2 红粹投资 3,897.0000 34.78 3 荟商投资 1,003.0000 8.95 4 艾泰投资 947.0000 8.45 5 君悦圣廷 359.2400 3.21 6 道勤投资 266.7725 2.38 7 人合春天 170.7344 1.52 8 人合厚信 105.6600 0.94 9 荟能投资 101.0000 0.90 4-3-7 10 人合盛世 96.0381 0.86 合 计 11,204.4450 100.00 (三)2018 年 11 月,第六次增资 2018 年 11 月 1 日,英诺激光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注 册资本增加 160.0632 万元,由新股东启赋国隆以 3,000 万元认缴,增资价格为 18.74 元/股。同日,英诺激光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11 月 13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瑞华 深圳验字[2018]4858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英诺激光已收到启赋国隆缴纳的增 资款 3,000 万元,其中 160.0632 万元为实收资本,其余 2,839.9368 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 2018 年 11 月 15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 2018 年 11 月 19 日,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出具“粤深南外资备 201802871” 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备案。 本次增资后,英诺激光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德泰投资 4,258.0000 37.47 2 红粹投资 3,897.0000 34.29 3 荟商投资 1,003.0000 8.83 4 艾泰投资 947.0000 8.33 5 君悦圣廷 359.2400 3.16 6 道勤投资 266.7725 2.35 7 人合春天 170.7344 1.50 8 启赋国隆 160.0632 1.41 9 人合厚信 105.6600 0.93 10 荟能投资 101.0000 0.89 11 人合盛世 96.0381 0.85 合 计 11,364.5082 100.00 五、公司历次验资复核情况 4-3-8 2019 年 5 月 5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自成立以来 的历次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确认,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4099 号”《验 资复核报告》。 六、公司股东对股份的确认情况 公司全体股东均出具了《承诺函》,全体股东确认:“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对发 行人的投资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持发 行人的股权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行使受限制的情形”。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公司股东用于缴付公司资本的财产 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自成立以来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均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过程合法合规;公司股东现持有的股份均为股东直接持有,股权关系清 晰明确,不存在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人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委 托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各股东均合法取得公司股份,不存在因持有公 司股份,或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而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情形;公司设立以来股 本演变过程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以上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自设立以来,截至本确认意见出具日,不存在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情 形,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晓杰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4-3-9 (本页无正文,为《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 明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的签署页) 全体董事: Xiaojie Zhao 侯丹 林德教 陈文 余克定 廖健宏 盛杰民 全体监事: 张原 秦国双 陈蔚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Xiaojie Zhao 刘晓渔 张鹏程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