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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诺激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2022-03-24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2-005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余克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余克定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
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行权
日期间持续符合相关条件;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英诺激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余克
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余克定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征集股
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
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

                                     1
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
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克定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余克定,男,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财经系。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职称。2005 年 1 月起至
今任深圳安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会计师。2016 年 12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兼任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
害关系。
      三、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提案名称
      由征集人针对 2022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
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4)。
      2、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

                                        2
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对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事项有关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照股东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对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其他议案,征集人将按照征集人意见代表股东行使同意的表决权。
    3、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
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
司股东。
    (2)征集期限:2022 年 4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
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秘办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秘办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表决权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 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
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法人股东按本
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表决权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深 A 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
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3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权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期限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
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秘
办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表决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人:白静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清溢光电 305 英诺激光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86353200
   联系邮箱:inno@inno-laser.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权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将由公司聘请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对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
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表决权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期限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
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4
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
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
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③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④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余克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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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的《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
的公告》全文、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余克定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对议案 1-3 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3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议案 1-3 的事项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委托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以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3 月 31 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授权委托期至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会
日即 2022 年 4 月 8 日为限。
    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
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
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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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比例: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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