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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诺激光: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2-015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XIAOJIE ZHAO 先生召集并主持,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余克定先生、盛杰民先生、廖健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对 2022 年的工作计划做了规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 151,645,0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8,197,409.84 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
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行业内其他相关企业董事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
2022 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度,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的津贴为 8 万元/年;
    (2)2022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的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回避表决情况: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作为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
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5 亿元,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授信期内,授
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各银行之间实际授信额度可以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
    此次综合授信申请将由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4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
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优化成本核算,促进成本分析及改善
成本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相关规则修改了《公
司章程》部分内容。同时公司注册地址拟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
业区)1 标段 1 栋 A 座 11 层 01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
款、保本理财等现金管理方式,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14:50 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