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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诺激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5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认
真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未来产业发展布局,有利
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未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余克定、廖健宏、盛杰民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