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英诺激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2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英
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认真
查阅了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闲置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将部分房产从固定资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
租,可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获取租金收益,不存在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将部分
闲置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事项。
    二、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是根据公司
业务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所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促进公司
健康发展。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资方向及用途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事项。




                                       独立董事:余克定、廖健宏、盛杰民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