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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诺激光: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2-08-29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2-064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88 元/股(含本数)。
    2、本次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1.81 元/股(含本数)。
    3、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是公司为了促进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继
续实施,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以稳定股价、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38.88 元(含本数,公司 2021
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每股回购价格上限由 39.00 元/股调整为 38.88 元/股)。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
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6,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43%,最高成交价格为 25.00 元/股,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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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格为 25.0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62,5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规定。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来,公司根据整体资金规划积极实施回购股份。目前,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由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已持续高于回购方案价格上
限 38.88 元/股,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有
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
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8.88 元/股(含)调整为 61.81 元/股(含本数)(不高
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41.21 元/股的 150%,即 61.81 元
/股)。
    上述调整后,按照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1.81 元/股(含本数)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
量约为 8.09 万股至 16.18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0.05%至 0.11%,
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8.88 元/
股(含)调整为 61.81 元/股(含本数)。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
容无变化。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
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
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
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根据上述授权,本次调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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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长远发展相契合,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未来
发展以及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
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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