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2-28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2-086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的决定,拟于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13: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定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 月 12 日(星期四)13:30
网络投票:2023 年 1 月 12 日(星期四)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2 日 9:15-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6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3 年 1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 标段 1 栋 A 座
11 层 01 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应选人数
2.00
事候选人的议案》 (4)人
《选举 ZHAO XIAOJIE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2.01 √
事》
2.02 《选举侯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陈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林德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3.00
候选人的议案》 (3)人
3.01 《选举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何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代明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应选人数
4.00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人
4.01 《选举张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4.02 《选举余国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二)其他强调事项说明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提案 1.00 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就提案 2.00、提案 3.00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议案 1.00 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 2.00、提案 3.00、提案 4.00 需逐项表决;
提案 2.00 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 4 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在 4 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84)。
提案 3.00 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 3 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
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 4.00 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 2 名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名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82)。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电子邮件主题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
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9日- 2023年1月11日 9:00- 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标段1栋A座11层01
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建议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
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5、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755-86353200
传真:0755-86355000
电子邮箱:inno@inno-lase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 标段 1 栋 A 座 11 层 01
号证券部。
四、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
件1。
五、 备查文件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1021
投票简称:英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英诺激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
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
签署的相关文件。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
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
1.00 √
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 应选人数
2.00 选举票数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人
《选举 ZHAO XIAOJIE 先生为公司第
2.01 √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侯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2.02 √
独立董事》
《选举陈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2.03 √
独立董事》
《选举林德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4 √
非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 应选人数
3.00 选举票数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人
《选举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3.01 √
立董事》
《选举何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3.02 √
立董事》
《选举代明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03 √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 应选人数
4.00 选举票数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人
《选举张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
4.01 √
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余国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4.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
注:
1、 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中,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
一个并打“√”。在累积投票议案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
应选人数,委托人在每一位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栏填报投给该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可以投出 0 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账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
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
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
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股东签署(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