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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诺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07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3-011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人数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ZHAO XIAOJIE 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由 16.02
元/股调整为 15.9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3-013)。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 ZHAO XIAOJIE、侯丹、林德
教、陈文回避表决。


                                     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方案中规定
的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
就,同意以 2023 年 4 月 7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授
予共计 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5.90 元/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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