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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诺激光: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07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3-012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微信、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在公
司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原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相关法规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由 16.02 元/股调整为 15.90 元/股。
    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授予价格的公告》(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确定的 6 名激励对象进
行核实,认为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方
案中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
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 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未发生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能授予限
制性股票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
成就。
    (4)以 2023 年 4 月 7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授
予共计 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5.90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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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
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
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
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4 月 7 日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以 15.9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
授予 6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14)《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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