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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泰科:海泰科: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7-19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1-004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3 日(星期二)

    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 日 9:15—15:00。


                                     1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 号公司三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 1 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
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
                                       2
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营业范围及修
    1.00                                                             √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00 下午 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3
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
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 号公司三楼证券
部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秋香

     电话:0532-89086869-8099

     传真:0532-89086867

     邮箱:service@hitechmoulds.com.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 号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9 日

                                       4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
会股东登记表》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1022;投票简称:HTK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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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青岛海泰科模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
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营
 1.00                                                √
             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2.00                                                √
                   管理的议案》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对同一
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
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姓名/名称(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股东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         股东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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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名称(全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注:

    1.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2.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请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专人、传

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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