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泰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成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1-12-21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成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作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关于与关联方成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与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清源新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雪和
友投资有限公司、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新材料科技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及吴国良先生合作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管理平台,并发起设立系列产业创业投
资基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遵循自愿、
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关联方成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
公司优化现有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
关联方成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树国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
关联方成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乃秀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
关联方成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美萍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