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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泰科:关于与关联方成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2021-12-22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1-043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成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成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关联方成立产业投资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根据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现补充情况说明如下:

    1、专业投资机构的主要投资领域

    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清源新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注于科技类、中早
期项目投资,主要投资于信息技术、先进制造、医疗健康、清洁技术等领域。

    2、除《关于与关联方成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之“一、交易
概述”之“(四)关联关系”所述关联关系之外,本次参与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的
其他各方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
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亦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4、除本次投资事项外,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
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5、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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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各合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为各方就合作设立基金商定的初步方案,自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 GP 企业及基金设立时,各
方将签署正式协议,进一步具体约定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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