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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泰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2-07-30  

                        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2-057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选举董事长、监
  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泰科”)
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同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孙文强先生

    (二)非独立董事:孙文强先生、王纪学先生、陈涛先生、王洪波先生

    (三)独立董事:刘树国先生、丁乃秀女士、张美萍女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以上 7 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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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
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孙文强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王纪学先生、丁乃秀女士

    (二)审计委员会

    刘树国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王纪学先生、张美萍女士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丁乃秀女士(主任委员、召集人)、王纪学先生、刘树国先生

    (四)提名委员会

    张美萍女士(主任委员、召集人)、孙文强先生、丁乃秀女士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任勇先生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任勇先生、马丽女士

    (三)职工代表监事:李玉宝先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以上 3 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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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
三分之一。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总经理:孙文强先生

    (二)副总经理:王纪学先生

    (三)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梁庭波先生

    (四)证券事务代表:魏秋香女士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
日起三年。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
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梁庭波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魏秋香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 法律法
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梁庭波先
生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89086869-8099/8092

    传真:0532-89086867

    电子邮箱:service@hitechmouls.com.cn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 66 号

    五、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丽女士不再担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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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在公司担任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职。

    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刘奇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马丽女士持有公司 322,933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0.5046%;
刘奇先生持有公司 3,579,098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5923%。马丽女士、刘
奇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离任董事、监事将严格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马丽女士、刘奇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和监事期间勤勉工作及为公司所
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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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孙文强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之
附件。

    王纪学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公告》
之附件。

    梁庭波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深圳证
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 年至 2003 年,任合
肥市第一粮食仓库审计处长;2003 年至 2010 年,任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
份有限公司融资总监;2010 年至 2012 年,任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12 年至 2013 年,任广东复兴食品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2013 年 3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梁庭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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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秋香女士,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
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10 月,历
任捷威科(青岛)实业有限公司质量专员、采购专员;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青岛嘉星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体系专员;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青岛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体系专员;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魏秋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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