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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泰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8-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泰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伟                              联系电话:0755-23976731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慧璇                            联系电话:0755-2397602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出席,提前或事后审阅了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历次会议通知及其议案
                                                      未现场出席,提前或事后审阅了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历次会议通知及其议案
                                                      未现场出席,提前审阅了历次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议通知及其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由于公司理解偏差,2022 年 3 月末
                                                     误将对青岛雪和友清源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
                                                     101.50 万元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核算,公司已调整至“其他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并履行会
                                                     计差错更正的披露、决策程序。该
                                                     等调整未影响 2022 年第一季度的
                                                     整体资产负债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仅系资产负债表列示科目的
                                                     调整。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2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是                  不适用
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是                  不适用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7.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社保、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刘小东因工作岗位变
                                           动,不能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相应职责,2022 年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6 月 13 日起由宋伟接替刘小东担任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宋   伟                      徐慧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