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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奕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30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

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和公司对外担保进行了认真的了解与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2021 年 1-6 月,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今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2、2021 年 1-6 月,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年度发

生延续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事项。

 3、因此,我们一致认为:2021 年 1-6 月,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

外担保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复核有关规定和要求。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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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辉                  高烨                    周红兵




                                                日期: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