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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王建辉)2022-04-26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1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
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有关规定出席
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1、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发表
了《关于 2020 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本人发表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本人发表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本人发
表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补
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定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配合主任委员,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
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商议并提出
建议。
    四、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我们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在日常工作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实地现场考察、电话沟通、邮件等多种形式,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
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发挥多年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优势,对公司
生产经营、产品研发方向、市场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
业意见
    五、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和其它便利条件,通过查阅
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
秘书、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
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
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1、2021 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 年度,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没有提议聘请咨询机构或其他辅助调查机构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建辉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