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08-23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南奕帆
股票代码:3010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益群
住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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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无锡江南
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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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及其他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
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地点 ......................................................... 12
附表: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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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江南奕帆 指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宋益群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东宋益群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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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宋益群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640102196505******
住所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在江南奕帆担任的职务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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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益群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益群已于2022年7月8日披露减持计划,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9)。公告称持有公司股份4,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的股东宋益群
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自上述
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2,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
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本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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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宋 益 群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大 宗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 股份
1,530,534股,减持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7331%。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数
减持
量占减
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持时总
(元/ (股)
股本比
股)
例
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 大宗交易 2022年7月27日 46.00 280,000 0.5000%
发行的股
份(含该
大宗交易 2022年7月29日 46.79 92,000 0.1643%
等股份首
次公开发
宋益群 大宗交易
行后因资 2022年8月1日 45.17 748,000 1.3357%
本公积金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8月1日 55.39 22,000 0.0393%
转增股本
而相应增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8月17日 55.69 81,000 0.1446%
加的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8月18日 61.06 307,534 0.5492%
份)
合计 - - 49.31 1,530,534 2.7331%
注:尾差可能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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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持有股份 4,200,000 7.5000% 2,669,466 4.7669%
宋益群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00,000 7.5000% 2,669,466 4.76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
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江南奕帆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
任何权利受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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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江南奕帆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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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
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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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宋益群
签署日期: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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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唐颖彦
联系电话:0510-83570668
联系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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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 上市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
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江南奕帆 股票代码 301023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宋益群 义 务 人 注 北京市市辖区
务人名称
册地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有无一致
有 □ 无
股份数量变 行动人
减少
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否为上市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公司实际
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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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披 露 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务人披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 持股数量:4,200,000股
股份数量及
占 上 市 公 司 持股比例:7.5000%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动后, 信息
披露义务人
拥 有 权 益 的 变动数量:1,530,534股
股 份 数 量 及 变动比例:2.7331%
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
中 拥 有 权 益 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18日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式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否 □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
于未来 12 个 减少本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月 内 继 续 增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持 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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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 是 否 □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
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否 □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否 □ 不适用
负债, 未解
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
担保, 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否 □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否 □ 不适用
批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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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附表》之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宋益群
签署日期: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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