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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奕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8-29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2-054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
前总股本 56,000,2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800,075.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000,25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9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9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9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9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刘锦成、陈渊技、龚建芬,部分董事、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
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该等股票的,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公司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
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股东宋益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该等股票,累计可
减持发行前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100%,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自公司股票
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 7 号
    咨询联系人:唐颖彦
    咨询电话:0510-83570668
    传真电话:0510-83570698
    八、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