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9-19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2-058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龚建芬、陈渊技、无锡奕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减持及公司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股东一致行动人关
系解除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
龚建芬女士及无锡奕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前名称:无锡一帆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奕帆创投”)出具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告知函》,
龚建芬女士不再担任奕帆创投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中对一致行动人关系认定的各种情形,龚建芬与奕帆创投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
解除。同时,公司收到了龚建芬女士、陈渊技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超过1%的告知
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1、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龚建芬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为奕帆创投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
事务合伙人,实际支配奕帆创投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二者为一致行动关系。
2、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龚建芬女士需要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等事项,奕帆创投作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涉
及众多持股员工、合伙人及其合伙份额的管理,龚建芬女士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
1
伙人对其管理的时间、精力有限,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业务发展,同时保障奕帆创投运营管
理的正常进行,经奕帆创投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奕帆创投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
人由龚建芬女士变更为唐颖彦女士(其持有奕帆创投6.00%的合伙份额)。奕帆创投已于
近期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前
述变更后,龚建芬女士与奕帆创投之间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对一致行动
人关系认定的各种情形,其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二、股份减持超过1%的情况
2022年8月18日,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及其当时一致行动人奕帆创投因减持股份
合计超过1%,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
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该次权益变动后,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及其当时一致行动人
奕帆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1%。
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6日,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转
让公司股份374,15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7%。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及其当时一致行
动人奕帆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减少至12,345,8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5%。
近日,龚建芬女士与奕帆创投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龚建芬女士与奕帆创投持有公司
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15,843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1.28%;奕帆创投持有公司股份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
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龚建芬、陈渊技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15日
股票简
江南奕帆 股票代码 301023
称
变动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类型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80.42 1.44%
合 计 80.42 1.44%
注:本次权益变动减少的股数包括: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37.42万股,及因为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减少的43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它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合计持有股份 1272.00 22.71% 1191.58 21.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4.00 5.07% 246.58 4.4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88.00 17.64% 945.00 16.87%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3
是 否□
2022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董
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陈渊技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公告之日起3个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5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龚建芬
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或者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式、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75,000股(占公
的承诺、意向、计划
司总股本的2.81%)。龚建芬女士的一致行动人一帆投资计划自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公
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830,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
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自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15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转让公司股份374,157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0.67%。
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
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
是 否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不会引起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
4
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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