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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奕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高烨)2023-04-28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本人作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22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
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有关规定出席
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
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
方案的独 立意见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拟购
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
见》;

    2、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本人发表了《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本人发表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独立意见》;

    4、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于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2022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
制度,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每季度财务信息的报出、年度审计机构的聘请、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期间,与注册会计师就年度报告审计安排及审计过程
中遇到的相关情况保持了良好沟通并提出了相关意见。

    2、 2022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
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与其他委员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职责,
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 2022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本人与其他委员对公司上年度绩效薪酬总额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
发展规划。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
效地将公司、股东和骨干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我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在日常工作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实地现场考察、电话沟通、邮件等多种形式,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
管理提出合理建议。2022年度,本人发挥多年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优势,对公司现
场检查了4次,对财务规范、内控制度、薪酬考核等方面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五、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2022年度,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和其它便利条件,通过查阅
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
秘书、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
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
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1、2022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没有提议聘请咨询机构或其他辅助调查机构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
利,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高烨

                                                       2023年 4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