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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南奕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周红兵)2023-04-28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本人作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22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工作述职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有关规定出席了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发表了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
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
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
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
立意见》;
    2、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本人发表了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本人发表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4、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发表了《关
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三、 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 2022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制度,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每季度财务信息的报出、年度审计机构的
聘请、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了解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期间,与注册会计师就年度报告审计安排
及审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情况保持了良好沟通并提出了相关意见。

    2、2022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
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任职资格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和程序,
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3、2022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本人与其他委员对公司上年度绩效薪酬总额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发展规划。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
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骨干员工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我们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在日常工作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实地现场考察、电话沟通、邮件等多种形式,及时获
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对公司经 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2022年度,本人发挥多年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优
势,对公司 重大战略投资、规避法律风险等方面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五、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2022年度,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和其它便利条件,通过
查阅 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
董事会 秘书、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
及时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
范运作和公
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的利益。

   2、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
求公
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1、2022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没有提议聘请咨询机构或其他辅助调查机构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
权利,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红兵

                                       2023年4月26日